結合金融概念 銘傳大學設立全國唯一財「金」法律學系
【翁啟閔|報導】
銘傳大學於民國 81 年設立法律學系,82 年起開始招收大學部學生,法律學系成立之初未分組,然為因應社會快速發展之需求,94 年奉准將大學部法律學系原有之三班改分設為三系,分別為法律學系、財金法律學系與科技法律學系。
依循行政院經建會重點人才整體培育及運用規劃推動大學延緩分流之教育理念,自 95 學年度 開始以法律學院招生,且採大一大二不分系制度。
增設學程 強化次專長
但經三年實際運作,並未達到原規劃大一大二不分系延分流之目標,院上行政作業不連貫,法律學院經 99 年校務會議通過法律學院自 100 學年度起改採大學部新生入學分系招生制度。以因應改善建議作適度之調整,將科技法律學系整併入法律學系,整併後擴增為兩個班級,並增設 「科技與創新法律學分學程」、「不動產法律學分學程」及「人力資源法律學分學程」,以滿足學院學生建立法律次專長之需求。
銘傳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暨法律學系主任劉士豪表示,當時在成立財「金」法律系時,以朝向國內培育法律與財務金融知識兼具之法律人才之專門教育努力。銘傳大學自專科轉型為大學管理學院,和商學院發展迅速,自法律學院設立以來即與兩院有密切合作,財金法律專業不僅需有法律專業,財金基礎知識也是重點,因此能夠互相配合共享資源。
財「金」法律系與一般財經法律系差異在於涉及範圍,財經法律系包含了經濟學中金融、經濟法、貿易法,考量到財務金融為國家未來發展大方向,將財「金」法律系著重於金融部分,而非經濟概念,目標為培養法律與金融的雙專長。
擁有兩個領域的專長,在未來就業市場增加更多選擇。除一般法律系畢業走向,還有金融法務、法令遵循與治理主管等職業選擇。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秘書李萾穎表示:「本院實習法庭於 108 學年度翻修,增設 VR 設備與智能語音辨識功能完成 VR 法庭及語音系統之建置。」
智慧實習法庭教室結合多媒體教室與法庭的功能,在實習法庭導入國民法官的概念,為人民觀審制法庭配置,對比傳統法庭增加了六位國民法官的席位於職業法官的兩旁,與 2023 年上路國民法官法庭配置相同。
劉士豪指出,院上科系與招生方式的轉變與院 上實際運作,考量人數及教師資源分配後調整。 如科技法律學系,於民國 100 學年併入法律學系,即是因為當時選擇科技法律學系的人數較少,整併後也有增設學程符合教學需求。
「把法律系的知識結合金融專業是院上的優勢,讓系上學生畢業後除了傳統法務專利,也能投入金融保險行業。」劉士豪笑說。
法律學院近年發展面臨很大的挑戰,也是天時、地利、人和的機會。劉士豪認為,現代社會對於大學畢業生要求斜槓人生,而系上要求多項專業發展,並非培養僅有一項專業的律師或司法官;學院位在台北校區,資源與交通上較有優勢; 銘傳為商、管起家的大學,教師與資源上能共享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