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與惡的距離 柔道摔童案教會我們的事
勿輕忽護身倒法的重要性
徐建峰|報導
上月21日,臺中某柔道館因教練教學方式不當導致年僅七歲的男童頭部受到重創,住進加護病房一度命危,至今仍未脫離險境。此事件的發生也凸顯出教練有無足夠的教學經驗,在面對學習狀況不同的學員是否有能力判斷與訓練等問題。
「對於一名七歲男童來說,僅有數周的訓練時間是不足以進階到摔倒動作的,這也顯示了教練的教學經驗不足。」文大柔道校隊總教練鄭吉祥無奈表示。一般而言,柔道的基礎就是學會如何保護自己,由基本的護身倒法開始,當落地動作進行時,正確落地姿勢應為使身體成最大有效面積落地,而非頭部以及其他單一部位進行落地。
鄭吉祥補充,就算今天學員基本技巧已成熟,在做摔倒動作時,練習操作對象也必須要由高段位學員為主或教練與助教從旁進行協助與指導,並非交由學員對摔。從此事件可以很清楚的知道,男童及教練都並未做到上述事項,導致憾事發生。
針對該名七歲男童在訓練過程中有向教練表示不適,卻被教練當成藉口並回絕,導致最後受傷,竹圍國中柔道隊教練郭峻源表示:「七歲學童的反應是最真實的,教練在當時可能也有些不當的情緒反應,導致處理不當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判斷環境設備是否安全
從最基本的安全做起,「首先我們可以考慮到的是,觀察道館或訓練場所的空間是否夠大,避免因擁擠的空間或學員之間的摩擦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對於學齡中的小孩,道館或訓練場地也可以放置防摔軟墊進行輔助。」郭峻源說道。
事發不久後,造成此憾事的教練被查清並沒有教練證(未考或逾期),教練證分為總會A、B、C級證照與體育署的初級、中級和高級證照。前者為賽場裁判或在外開立道館為主要對象,且須達成一定的上課時數;後者則為在校擔任教學員或教學教練所需。
郭峻源提及,上課內容除了知識外,還有教練的職責與素養課程,「上課歸上課,教練的實務經驗更為重要。」
此次事件的發生,讓許多人對柔道這項運動貼上標籤或與暴力產生連結。對此,郭峻源語重心長地說:「在警大與警專柔道被列為必修課,這代表柔道這項運動在保護自己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技能。每一項運動一定都還是有它的風險存在,如果可以做好完備的前置作業和對於保護動作的基礎訓練,危險性也會相對的降低不少」。
「大家還是應該相信技擊運動,因為柔道是真的可以保護自己,我希望大家不要因為這件事情去以偏概全,然後不去相信這個運動,柔道對任何年齡層的人而言,都是很好維護自身安全的技能,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夠繼續相信我們這一群專業的教練所教導的柔道運動。」郭峻源也希望還在與死神搏鬥的男童能盡快脫離險境,迎向本該繼續下去的美好童年。